14、种羊场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岗位管理制度、育种制度、免疫程序、饲养管理作业规程、疫病防治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卫生制度等)
12、种羊场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动物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疫病防治制度、用药管理制度、消毒卫生制度、引种及检疫申报制度、兽医责任制、实验室生物制品管理制度、种羊出入场制度、免疫及标识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养殖档案管理制度、车间岗位制度、物料管理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免疫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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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 根据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
【部门规章】《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发布)
11、计算机管理系统 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 安全防护 仓储设施清单单及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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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8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部门规章】《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 根据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公布的《农业部现行规章清理结果》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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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输入地动物隔离场所情况(平面图、地址、规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及动物隔离场监督检查表。
9、跨省引进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的实验室检验测试要求出具)
10、输入禽的,需提供输入地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临时隔离场所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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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6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发布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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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9、企业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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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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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06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公布根据2012年3月31日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修正)
【部门规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2018年1月15日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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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06年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公布 根据2012年3月31日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修正)
【部门规章】《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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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 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农业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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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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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6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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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公布)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0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
1、水产苗种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申请报告,包括:从事经营的目的、生产品种、经营场所、设施规模、固定资产情况、技术操作规程等。 (1份原件)
2 、水产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主管和质量负责人具备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1份原件)
3、本区渔业环境监测站水质检测报告具有与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的《养殖证》或租赁协议。(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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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公布的《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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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能够适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任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4、土地确权承包合同(村民公决相关材料),国土部门出示的土地用途报告,土地测绘部门出示的坐标点,渔业养殖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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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9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事故解决的方法》(2011年1月1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2号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事故解决的方法》(2010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公布 )
3、农机事故当事人生理、精神、人体损伤和事故农机行驶速度、痕迹检验和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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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7月8日农业部令第28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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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11月14日农业部令第33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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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19日农业部令第47号公布)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的资信证明材料:(1)中介组织法人证书正本及复印件;(2)中介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3)中介组织章程。
3、备案申请由中介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别人代办的,受委托人一定要提交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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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部门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
3、设立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分支机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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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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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5、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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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公布)
4 、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者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从业年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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