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喊您年报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经营和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制度的公告》等要求,现就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获得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应按规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获证企业应于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当年新获证的公司能够在获证后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自查报告。

  获证企业按规定开展自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填报,或通过以下途径登录并填报:

  ●第一步,输入网址或搜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智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

  ●第二步,进入智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后,依次点击工业产品→工业产品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填报,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也可通过点击工业产品→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快速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第三步,根据登录界面提示,登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

  首次登录的用户,登录前请先注册用户名(账号)和密码。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法定代表人信息根据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填写,账号、密码由用户依据使用习惯自行设定。

  之前使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9位)注册的老用户,登录时请参考首次登陆用户重新注册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法定代表人信息根据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相关信息填写,账号、密码由用户依据使用习惯自行设定。

  之前使用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8位)注册的老用户,可正常登录系统。忘记密码的,请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密码重置。

  ●第四步,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生产许可证→年度报告填报→在线年度自查报告填报。

  企业发现其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有误的,应当在该年度自查报告报送截止期满前及时更正,管理系统默认企业在提交期限内提交的最后一份报告为有效版本。

  年度自查报告报送截止期满后,管理系统将统一把企业提交的年度自查报告有关信息自动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对企业人员数量、固定资产、经营状况等可能涉及企业商业机密的内容将不予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公示的年度自查报告信息,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形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真实、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是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法定义务。获证企业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或者在年度自查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置,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投诉举报以及质量监督工作需要等可以对企业年度自查的情况做包括现场检查在内的检查核实。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的要求,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应配备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请企业在完成年报报送的基础上,通过依次点击企业信息→主体责任,添加、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相关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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