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元江查办一同运营劣种子案子

  2023年7月5日,元江县农业乡村局收到从当事人处扞取的“豪获玉6号”玉米杂交种子样品,发芽率为49%,容许差错为5%,成果为54%,不符合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和标签标示值的规则。经立案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末从云南某某种业有限公司购进玉米杂交种子“豪获玉 6 号”200千克,单价为26元/千克,生产商为辽宁某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依照法令规则对该批种子信息进行了存案。2023年2月14日,种子质量抽检时,种子门市只剩余100千克,别的的100千克托样前已出售,出售价格为30元/千克。当事人接到种子不合格的检测成果后,于2023年4月5日追回已出售的玉米杂交种子“豪获玉6号”100千克,并4月10日将追回的“豪获玉6号”100千克和扦样后剩余的90千克退回了云南某某种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的违法出售劣种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则,应当给予行政罚款。但其出售的玉米杂交种子“豪获玉6号”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且该种类已经过审定,涉案玉米杂交种子难以经过外包装和标签标识判别真假好坏,且供给的依据足以证明当事人片面上没有差错,出售出去的种子已悉数追回,没有形成栽培户丢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则,并参照行政处罚自在载量权基准,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议。

  第四十八条制止生产运营假、劣种子。农业乡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运营假、劣种子的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保护农人合法权益,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生产运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乡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中止生产运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种子,撤消种子生产运营许可证;违法生产运营的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因生产运营假种子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种子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自惩罚履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档管理人员。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则,生产运营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乡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中止生产运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种子;违法生产运营的货值金额缺乏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种子生产运营许可证。

  因生产运营劣种子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种子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自惩罚履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细微并及时改正,没有形成损害成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度违法且损害成果细微并及时改正的,能够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依据足以证明没有片面差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行政法律作业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大众,必定的联系大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对法治的决心。推动严厉标准公平文明法律,进步法律成果的权威性、公信力,始终是法律机关的价值追求和任务担任。农业行政法律不只要让违法者敬法畏法,还要让遵法者知法遵法,充沛显示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法律机关充沛调查取证后,经过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议,有用保护了其合法权益。该案成功办结,既是一次详细有用的普法宣扬,又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造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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