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热线一体化渠道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第101号令)第十一条第二款 2.《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规则》(粤府函[2000]215号)第二十条第(二)项

  1.填写《恩平市户外广告设置请求表》(原件一式1份); 2.请求单位(请求人)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单位须加盖公章,必要时供给原件验证); 3.设置场所或设备现状图(场所现状图或修建物平、立、剖面图)、设置方位图及效果图(亮化效果图)(原件一式1份); 4.设置场所或设备的运用权证明,包含场所或设备的产权证明、运用意向或协议等(复印件1份); 5.施行工程单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单位须加盖公章,必要时供给原件验证); 6.提交施工图及施行工程的计划(原件一式1份); 7.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供给原件验证); ※触及修建结构安全的大、中型户外广告和较大型悬挂外飘式广告灯箱须供给具有修建规划规划和结构规划资质的规划单位的结构图和具有修建、装置施工资质的施行工程单位的施行工程的计划;供给规划、施行工程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1份,单位须加盖公章,必要时供给原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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