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 推动相关领域采信认证结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实施建议》(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农作物种子认证是认证机构依据企业自愿申请,对农作物种子质量开展的合格评定活动。

  《实施意见》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内容:一是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三是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四是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

  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业内人士认为,种子认证是以高质量种子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是实现由“好品种”到“好种子”的有效途径,是体现企业质量管理上的水准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通行的种子质量管理模式,被誉为好种子的“信用证”、种子企业的“体检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

  实施农作物种子认证,不仅有利于提升种子质量和种子企业质量管理上的水准,还能够提升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们国家种子“走出去”意义重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将制订发布农作物种子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行业管理、市场流通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共同推进认证工作全方面实施。

联系我们
电话:

0551-65316938

传真:

0551-65320226

邮箱:

ahqygk@163.com

地址: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9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