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乡村厅关于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用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答应证的公示
依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答应管理办法》,现将拟核发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用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答应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贰言,可向广东省农业乡村厅、农业乡村部种业管理司反映。贰言人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工作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须贰言人自己签字或加盖贰言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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