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据省农业乡村厅音讯,《广东省种子法令》(下称《法令》)将于3月1日起实施,《法令》总共八章、四十八条,适应我省种业变革开展、保证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为加速现代种业开展、建造种业强省奠定法令根底。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法令系主任江保国以为,我省之前采用了先就农作物种子独自立法的形式,但由此也导致我省林木种子办理的当地立法一向处在空白状况。此次《法令》立法采用了农作物、林木种子兼并标准的思路,在种质资源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运用和办理等方面统筹两类种子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有利于尊重种业开展的客观规律、促进我省种业协调开展。
此外,《法令》执行种业开展扶持,清晰和细化了种业开展的政府职责和部分分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好种业开展规划,并在财务、信贷、税收等方面采纳比较有用办法,促进种业开展,特别是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在种质资源维护和使用、种类选育、实验、演示推行、种子储藏以及育种制种基地建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并保证种子办理工作经费等。
江保国表明,近年来跟着“互联网+”种业的开展,种子的网上交易日益添加。为加强网络出售种子新业态的监管,《法令》依法规则了网络出售种子者和渠道经营者的责任,清晰了出售者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对地点地县级农业乡村主管部分存案,而网络站点渠道经营者应实行对种子经营者资质的核验、挂号、建档责任,以标准网络出售次序,保证种子质量安全和用种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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