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针对当前省级储备工作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制定《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省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制定的《福建省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承担福建省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储单位)在与省农业厅签订种子储备合同后,应立即落实种子来源,并与销售单位或种子生产基地签订销售(或生产)合同。

  2.种子入库前必须对仓库做维修、清理、消毒或熏蒸,确保仓库安全、清洁、无虫、无鼠。

  3.种子入库前一定要进行质量的全面检验,检测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四项指标。质量一定要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常规稻种一定要达到国家良种标准以上,杂交稻种子、玉米种子、大豆种子一定要达到国家二级种子标准以上。杂交水稻纯度项目抽样后,在本省当地按照检验规程进行种植鉴定。其它三项入库前抽样检验。纯度不合格的种子不得入库,应重新更换新种;水分与净度不合格的种子,经过翻晒或精选加工等处理后,重新抽样检验合格的才能入库;发芽率不达标的禁止入库。每批进库种子质量检验报告须由检验员和承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4.严格进出库手续,种子进出库仓库保管员要认真详细填写进出库凭证,写明作物、品种名称、来源、数量等,做到收有凭、付有据。保管员每月5日之前必须将上月的库存种子月报表呈送财务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表、库存一致。

  5.合理堆放种子,堆垛的高度掌握在2m左右。为便于检查种温、虫情、取样、防止人为混杂,必须根据不同的品种(组合)分垛堆放,堆垛应距离墙壁50cm,垛与垛之间留有操作通道,堆的方向应是南北走向,有利通风。

  6.每个堆垛必须设立标牌卡,注明省级种子储备、品种、包数、数量等。每包种子必须挂有种子标签和省级储备专用标识,种子标签包含作物、品种、重量、质量、产地、入库时间等。

  7.要加强仓库的日常管理,建立完整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清洁卫生制度、常规检查制度、进出仓制度、库存种子档案等,低温仓库还要做好制冷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储备期间种子数量和质量安全。

  8.要挑选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仓库保管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并获得省级考核资格。

  9.仓库保管员要定期做好仓库内外的打扫、消毒工作,做到仓内六面光,仓外三不留(杂草、垃圾、污水),保持仓库内外清洁。种子出仓时,应做到一仓一清,出一囤清一囤,防止混杂和感染病虫害。

  10.建立安全检查卡(仓库内外温湿度记录卡、种温种情记录卡和品种(组合)数量卡),做到每七天应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有仓内温(湿)度、种子温度、害虫、鼠霉、仓库设施等,并做好详细记录。若察觉缺陷,要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改进工作。

  11.要定期对种子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度按种子批次做全面抽查,以水分和发芽率二项检测为主。要严格按照抽样程序均匀分布抽样点,兼顾上中下层进行抽样,使样品具有代表性。

  12.省财政厅、农业厅每年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储单位的种子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并委托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或有资质的、技术力量强的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不定期对储备种子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储备种子质量安全。

  13.储备种子承储到期后,各承储单位应正式行文提出转商申请报告,并附储备种子转商申请表、购种发票(复印件)、进仓凭证等单据一式贰份,报省农业厅批准后进行转商。

  14.各承储单位须按省农业厅的批复进行转商,转商处理后应正式行文申请拨付转商亏损补助函,并附种子出仓凭证、转商种子收入票据复印件等单据一式贰份,报省农业厅审核后统一报省财政厅审批。

  15.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财务实行项目专账管理,承储单位一定要建立“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项目”备查专用账簿。凡属于省级储备种子的收购、转商和用于省级储备项目的收入和费用开支凭证每个月单独装订或放在前面装订,并将全年有关省级储备的原始凭证复印一套装订成册作为备查。

  16.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项目经费列“0703农业支出——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科目,收入列为“补贴收入”(企业单位)或“拨入专款”(事业单位),实际支付时列支“管理费用”(企业单位)或“专款支出”(事业单位),年终正常结转。

  17.在备查专用账簿中设置三级科目。一级科目:某年度省级种子储备收入、某年度省级种子储备支出、库存种子;二级科目:根据收入科目明细分别设置贷款利息、收储费用、仓库费用、转商亏损补助款、转商收入五个科目,根据支出科目明细分别设置贷款利息、收储费用、仓库费用三个科目,同时在库存种子科目下设置具体品种名称、数量、金额明细;三级科目根据收储费用、仓库费用两个科目的明细进行设置,其中:收储费用下设种子生产技术指导费用、田间去杂费、收购费用、运杂费、精选加工费、水电费、检验费、熏蒸费、损耗费、人工费、差旅费等,仓库费用下设仓库租金、设备维修费、设备购置费等。年终将收入和费用科目进行冲转,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8.为确保专款专用,各项费用开支用途必须真实、清晰、合理,所附票据尽量用正式发票。购买种子应附正式发票和销售合同,收购种子应附收购凭证和生产收购合同;种子货款应以银行支付为主,对于农户小额现金的给付必须出具种款收条;种子生产技术指导费和田间去杂费根据与相关实施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按照实际完成量乘以合理的单价进行换算,由具体实施单位(或个人)领取,领取人需签字、盖手印;水电费按照承担省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任务的存储仓库日常使用及储备种子精选加工时的实际消耗量开支;人工费用于储备种子期间日常翻晒、熏蒸、搬运、保管等人员的补贴开支;差旅费用于参加储备会议及外出调种、收购种子的正常住宿费、交通费及补贴。批量设备的购置应附正式发票和购置清单,仓库维修和设施安装应附正式发票和工程决算单。

  19.贷款利息的支付分二种情况:一是向银行贷款的,按照实际的贷款利息进行支付;二是借用自有资金或集资的,按银行同期利率预算13个月的贷款利息计算支付,并附利息结转凭证。

  20.仓库租金的支付分二种情况:一是承储单位租用仓库的,按照签订的租赁合同价格支付。二是承储单位使用自有仓库的,按照实际使用仓库的正常折旧费进行列支。

  21.种子转商的会计解决的方法。在种子转商的收入得到确认时,将转商的收入及转商亏损补助款与转商的具体库存种子科目进行冲转,体现为三个科目余额为零。

  21.本细则由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共同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方本级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管理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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