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处理农作物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的弥补告诉

  一、删去“二、请求条件”中的第(一)、(二)、(三)项中“2.查验仪器”的“以及仪器设备操作台、材料柜等配套设备”内容。

  二、删去“二、请求条件”中的第(一)、(三)项“从事分装运营种子事务且不进行种子出产活动的,可不具有种子出产人员和出产环境的条件”内容。

  为保证最佳阅读作用,建议您运用以下阅读器版别:IE阅读器9.0版别及以上; Google Chrome阅读器 63版别及以上; 360阅读器9.1版别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联系我们
电话:

0551-65316938

传真:

0551-65320226

邮箱:

ahqygk@163.com

地址: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9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