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种子法草案:树立种子企业试验数据可追溯准则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开幕,会议其间一项日程是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记者得悉,此次审议的草案规则,树立种子企业试验数据可追溯准则,种子企业违反规则有造假行为的,撤销其自行试验资历并予以严峻处分。

  据了解,种类审定准则是我国种类办理的重要准则,现已施行多年,对良种推行发挥了非消沉效果,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当地反映,现在需求审定的种类多,审定通道窄,审定进程不标准,有些审定标准与市场需求脱节,种类审定和维护脱节 ,“一品多名”,“多品一名”等现象时有发生。

  为此,草案规则,一是削减首要农作物审定种类的种类。撤销国务院农业行政主任部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任部分能够各自再确认一向两种首要农作物作为审定种类的规则,审定的首要农作物由28种削减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共五种。二是标准种类审定。请求审定的种类应当契合特异性、一致性和安稳才能要求。三是树立种类审定绿色通道。对实施选育生产运营相结合且契合法定条件的种子企业,对自主研制的种类需求审定的,可按照审定方法自行完结试验。树立种子企业试验数据可追溯准则,种子企业违反规则有造假行为的,撤销其自行试验资历并予以严峻处分。四是树立种类退出准则。经审定的农作物种类和林木种类呈现不行客服端严峻缺点不宜持续运营、推行的,由原公告部分发布了重要的公告,中止运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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