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发布《农业植物种类命名规则

  种类称号是种子经营者和运用者用以辨认各类种子的直观根据,保证种类称号的“唯一性”是维护种子商场秩序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因为缺少一致标准和协调机制,导致同一种类以不同称号请求农作物种类审定、植物新种类维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点评的现象比较遍及,“一品多名”、“一名多品”已成为冒充、套牌和套购等违法侵略权力的行为众多的直接原因,严峻打乱了正常的种子商场秩序,侵害了广阔育种者和农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标准农业植物种类命名,加强种类称号办理,维护育种者和种子出产者、经营者、运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种子商场秩序,农业部制订了《规则》。主要内容为:

  一是清晰合适运用的规模。《规则》适用于农作物种类审定、农业植物新种类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点评中的农业植物种类命名。二是规则“唯一性”准则。要求一个农业植物种类,无论是请求农作物种类审定、植物新种类维护,仍是进行转基因生物安全点评,或是当即进入出产、出售环节,一直只可以运用同一个称号。三是清晰详细实践的要求。规则“种类称号应当运用标准的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其组合”。一起,又规则了仅以数字或英文字母组成、会形成误解、夸张宣扬、违背国家法律和法规和社会公德等不得用于种类命名的详细景象。四是树立公示准则。要求“请求农作物种类审定、农业植物新种类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点评的农业植物种类,在公告前应当在农业部网站公示”,关于省级审定的农作物种类,也由农业部一致公示。五是树立检索系统。农业部将树立农业植物种类称号检索系统,供种类命名、检查和查询运用。

  《规则》的颁布实施,将有用防备和遏止“一品多名”、“一名多品”、夸张宣扬等不正当命名行为的产生,进一步净化种类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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