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强制性国标4月起施行

  4月1日起施行的《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规范,清晰了蔬菜(含食用菌)、生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断定办法。

  该规范由农业乡村部安排起草,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9月对外发布。详细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一样类别和不同出售包装分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地率上限。二是规则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蛋不超越3层包装,生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越4层包装。三是清晰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20%,对出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越15%。规范施行后,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规则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出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规划。

  市场监管总局提示顾客,可以终究靠“一看、二问、三算”,简略判别产品是否归于过度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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