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0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有问题,被追责的应该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吗?公安部和总局印发的关于两部门职责分工的这份文件一定要牢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做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检测工作员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所收取的检测费用,检测费用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检测费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检测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的机构应当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检验测试的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六)出具虚假的检验测试的数据或者检测报告。

  第四十三条检验测试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检验测试的机构在建设工程抗震活动中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九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出具失实报告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来得到的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或者违法来得到的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吊销其相关资质和资格,五年内不可以从事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工作,情节严重的,实行终身行业和职业禁入。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视测定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解决的方法》第十二条社会环境监视测定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视测定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负责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和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视测定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冀环监测函 〔2020〕322号):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 检验测试的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伪造检测报告的;

  《种子法》第七十一条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与种子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种子质量检验资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虚假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和有关鉴别判定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1年以下医疗损害鉴别判定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该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和有关鉴别判定人员5年内不可以从事医疗损害鉴别判定业务或者撤销登记,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尸检机构出具虚假尸检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职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尸检机构和有关尸检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1年以下尸检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该尸检机构和有关尸检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尸检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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