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犁地维护和苗木工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作业的告诉》(云林联发〔
一、连续你单位《林草种子出产运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2月12日。
二、你单位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松林组的出产地址改变为无(只运营不出产)。
以上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贰言请在公示期内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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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53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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