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法令》将于3月1日起实施

  央广网南昌2月29日音讯(记者胡斐 实习生胡广凯)28日记者得悉,《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经过,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而颁发于2005年的《江西省农作物种子办理法令》则一起废止。

  《法令》分为八章,共51条,即:“总则”“种质资源维护与使用”“种类选育审定挂号与确定”“生产经营”“监督办理”“扶持办法”“法律职责”“附则”。

  江西省农业乡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孙朝辉介绍说:《法令》清晰了江西省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乡村主管部门及种质资源维护单位的办理职责、属地职责、主体职责,清晰了重点维护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类别,界定了单位和个人进入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的制止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法令》完善了种子生产经营答应、种类确定、引种存案等工作准则,还致力于推动种业科学技术创新,对科研渠道、种业人才、育种企业、南繁育种基地等方面做出了鼓励性规则。

  此外,《法令》还依法标准网络出售种子行为,清晰了电子商务渠道经营者的职责,避免假劣种子进入流转商场,树立告发和投诉准则,为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供给了保证。

  28日记者得悉,《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法令》(以下简称《法令》)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经过,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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