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子管理局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部署,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扎实推进市场净化行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以水稻、玉米和蔬菜等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在辖区内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检查,对当地主栽品种、反映问题较多的品种和近年来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主体,适当提高检查覆盖率和抽查比例。

  (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情况。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销售门店等主体是不是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检查是不是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是否规范建立包括种子田间生产、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形成的原始记载或者凭证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对种子销售门店,检查是否按要求记录销售去向、品种名称和种子数量等信息的种子销售台账。

  (二)种子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检查是不是真的存在主要农作物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检查是不是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检查是不是存在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等。

  (三)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情况。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查二维码是否规范,能否做到可追溯管理;是不是真的存在经营“白皮袋”种子等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格外的重视,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各项工作任务,保障种子市场运行平稳,确保春季生产用种安全。省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执行检查程序,规范做好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妥善留存相关照片、凭证等证据。相关检查表格可参照附件1,确保证据链完整可靠。

  (三)严格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及时互通相关检查结果,依法开展溯源追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各地要适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地要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巩固、提升并及时运用检查成果。各地请于5月24日前将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总结、市场清理整顿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见附件2)、典型案例等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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