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首要农作物种类审定方法》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申请在
引种存案信息由引种者供给。引种者要建立危险和责任意识,科学推行引种存案种类,严厉依照引种存案布告发布的区域进行引种,并对引种存案种类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担任。
各地农业乡村主管部门要对引种存案种类进行盯梢评价,及时上报不适合本区域栽培的种类;要切实加强监管,对引种存案种类的质量和真实性进行细心的检测,发觉缺点当即处理,以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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