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浙江省首要农作物种类审定方法》有关法律法规,外省审定的申优27等28个水稻、玉米种类(详见附件)申请在我省同一适合生态区域引种,经检查,引种者供给的材料完全,契合存案要求,现予公告。引种存案种类被原审定机关吊销审定的,存案主动吊销。
引种适应性实验由引种者自主展开,存案数据信息材料和适合引种区域由引种者供给。引种者应严厉依照引种存案区域进行推行,仔细做好危险提示及需求留意的几点奉告作业,并许诺对引种存案种类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担任。栽培存案种类者如发现不适合本区域栽培状况,及时向当地农业乡村部分反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首要农作物种类审定方法》相关规定,经厅长办公会议检查并公示后,决议对契合同一适合生态区引种存案的77个玉米种类、4个大豆种类予以存案。现将引种者提交的引种存案种类的称号、引种单位、育种单位、审定编号、原审定适合栽培区域、引种适合栽培区域等信息予以公告。
请各盟(市)、旗(县、市、区)农牧行政主任部分分外的注重,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注重引种存案种类种子的质量和真实性。结合本地区实践,加大引导宣扬力度,对存案种类做评价盯梢,及时上报不适合本区域栽培的存案种类,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一起,引种单位要严厉依照引种存案区域推行,仔细做好危险提示及需求留意的几点奉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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