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省备案登记工作效率,推进我省种子管理工作信息化开展,更好地为市场客户服务,根据我省多年种子备案工作实际状况,省种子管理站与软件设计部门在多次在征求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基础上,共同研发了“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完成调整测试。经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省全面启用该系统来进行种子登记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全面推进种子管理工作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提高种子管理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上的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今年我省在种子备案工作中把“统一尺度、规范程序、便民服务、提升效率”作为2015年的工作整改重点,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为工作思路,以服务市场、服务企业为职业道德要求,全省统一备案条件要求和规范程序,严禁随意增设备案前置条件,严禁“卡、拿、要”违法违纪行为,以农业生产安全供种、安全用种为核心,搞好种子市场的事前监管,依法按时做好种子备案登记工作,为2015年的农业生产用种打好坚实基础。
“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三杂”种子备案登记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统一进行以下调整:
1、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租赁者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委托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拟经营品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品种审定公告已由委托企业在备案登记前录入“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不需经营者和委托企业再行提供纸质材料。
1、各有关种子经营企业(持有农业部发放的全国经营资质或持有贵州省农委发放的贵州省经营资质的企业),分别于每年8月15日(
)和12月15日(水稻玉米)之前,将相关材料送交贵州省种子管理站统一进行真实性核查,办理时提交以下资料:(1)、
介绍信或公函,及前往办事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2)、拟经营品种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经营公司公章)或原件扫描件(照片电子档);
(3)、拟经营品种来源情况证明(包含:调购合同、委托销售协议、委托制种合同等,需加盖经营公司公章)。
2、贵州省种子管理站对收到的材料来真实性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传至“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
3、各有关种子经营企业通过“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备案登记申请。
4、各地种子管理部门受理经营者提交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并通过“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其它资料做审核,合格后报送农业行政主任部门审批,打印发放统一的备案登记证明;对审核不合格的申请,须通过“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备案登记申请,并书面告知经营者。
三、 各县级种子管理站要认真学习“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手册,熟练掌握软件操作系统,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建议》(黔府办[2007]33号文)的要求搞好本区域内种子备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督察工作,建立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机制,公开举报电话,对未依法行政、违纪违法、严重失职的行为要通报批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依纪依法处置。省种子管理站要对全省种子备案的开展进行抽查与督察,保证全省种子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省内和进黔种子企业要严格依法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配合管理部门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贵州省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程序指导网点经营户的备案申请,杜绝多级委托、非法窜货行为。行业协会要倡导会员的企业自律精神,适时开展企业等级评价工作,推进我省现代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为强化对种子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树立良好的种子行政执法形象,特将省农委纪检监察室和省种子管理站的举报电话予以公布。
0551-65316938
0551-65320226
ahqy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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